微信真“霸道”?商號未批 先告侵權
騰訊的明星產品微信目前擁有5億活躍用戶,并在生活的各處都已經進行了無縫融合。然則名氣越大,鬧出來的糟心事也就越多。
在近日,就有一家廣東順德微企冒用了“廣東微信”作為名號。這可不得了了,被人們日漸熟悉的社會服務類騰訊微信來說,這就是一種侵權行為。因此騰訊公司將該企業告上了法庭。
該案二審在佛山中院審理。作為上訴人的“廣東微信”當庭訴苦,稱他們這些微型企業并非騰訊等“巨無霸”的競爭對手,而且“微信”一詞已經具有公眾性,不能由一個公司獨占,騰訊的行為實際是“壟斷”。
不過據小編查詢商標注冊發現,實際上騰訊公司的“微信”申請了第45類社會服務類商標,直至2016年2月14日都未被批復,而是處于“商標駁回復審中”。因此從法律上來說微信商標的使用并沒有法律效率。
騰訊公司則稱廣東微信公司未經騰訊方面授權,存在三個方面的侵權行為:一是在公司名稱中使用“微信”字樣展開業務;二是在其官網www.mamaweb.cn中,未經授權使用“微信”及“微商會”字樣;三是在其辦公場所突出使用“廣東微信”字樣,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。
騰訊公司則認為,廣東微信公司的行為實際上攀附了微信的產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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