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述域名背后的戰爭:警惕“惡意搶注”
隨著互聯網的發展,各種電子商務平臺如雨后春筍般出現,域名也因此如同企業的名稱、自然人的姓名一樣,成為網絡世界中人們進行識別的標志之一。
還記得當年新浪百萬元購“weibo.com”事件嗎?儒家圣人孔子曾言“名不正,則言不順;言不順,則事不成”,這個法則在互聯網世界仍然適用。新浪悄悄的花大價錢買下“weibo.com”,“weibo.cn”以及“weibo.com.cn”,經過深思熟慮最后選擇了“weibo.com”。域名抉擇讓新浪的努力沒有白費,這讓其它的微博產品未能有資格與新浪微博爭奪一席之地。
對于一個互聯網公司來說,如果域名簡單好記,用戶就很容易在瀏覽器地址欄里輸入并順利訪問,流量的獲取就容易得多,好域名對網站的品牌營銷功不可沒。例如新浪使用的“weibo.com”這個域名讓網民產生潛意識:只有新浪微博才是真正的“微博”,其它的都好像是山寨的。
域名的重要性漸漸被普及,“惡意搶注”行為也在悄悄滋生。
由于域名指向的網站一般都是企業展示、銷售的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場所,這很容易使訪問者將域名與其所展示的商品或服務聯系起來。許多企業也因此逐漸發現到域名的商業價值,紛紛將域名用于自己的廣告宣傳中。有些企業甚至為了提高自己在網絡中的知名度,利用知名企業的名稱來注冊域名,漸漸也就出現了搶注域名的情形。
目前,域名搶注是網絡商標侵權最主要的表現形式。實務中,域名與商標產生沖突有兩種情況。一種是真正意義上的“惡意搶注”,一些侵權人故意把知名或比較知名的商標或商號大量注冊為域名,這些搶注者通常還將搶注的域名進行出售、出租或讓商標權人高價“贖回”。或者個別不知名的企業為了謀取利益,提高自己在網絡上的知名度,惡意搶注一些知名企業的商標、商號。此種惡意搶注的行為勢必會在經營活動中給用戶造成混淆,誤導消費者,從而侵犯了該企業的商標權,構成了不正當競爭。
另一種是域名注冊人本身并不存在惡意,只是恰巧出于某種原因,使用了某個與他人商標、商號相同的域名。由于域名的唯一性和“先申請先注冊原則”,不可避免地與他人的商標、商號產生沖突。
如果遇到其他企業惡意搶注,其行為已經侵犯他人商標權,構成不正當競爭,受害方可根據商標法以及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向法院提出訴訟,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如果遇到域名注冊人本身并不存在惡意,只是恰巧注冊了與他人商標、商號相同的域名。由于我國針對這樣的情況缺乏相應的法律規定,故企業為防止上述情況的發生,應及時以自己的商標、商號注冊域名,避免給自己將來的商務活動帶來諸多的麻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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